項目名稱  | 永新縣永安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烏石山石膏礦地下開采延深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永新永安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類型,企業(yè)法人代表劉俊超,辦公住所在吉安市永新縣高溪鄉(xiāng)大塘村委沙溪村,經(jīng)營范圍為石膏采掘、加工、銷售。所屬吉安市永新縣高溪鄉(xiāng)烏石山石膏礦為一在建老礦山,企業(yè)最近一次獲取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時間為2015年04月14日,有效期:2015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安全生產(chǎn)許可范圍為石膏礦20萬t/a,斜井+盲斜井開拓,-75m、-90m、-120中段地下開采,過期后未延續(xù)。 礦山采礦證許可標高為+180m~﹣200m,因-120m中段可采礦塊剩余不多,回采接近尾聲,為了礦山生產(chǎn)能夠安全、有序、連續(xù)進行,礦山于2017年10月委托湖南聯(lián)盛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永新永安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烏石山石膏礦地下開采延深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并由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原江西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下發(fā)了《關于永新永安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烏石山石膏礦地下開采延深工程安全設施設的審查意見》的批復(批復號:贛安監(jiān)非煤項目設審[2018]7號),設計范圍為采礦權范圍內-120m至-200m之間標高的礦體,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至-150m中段。采用斜井+盲斜井開拓,平巷無軌柴油車運輸,主斜井采用箕斗+人車提升方式,1#盲斜井采用平板車+人車提升方式,2#盲斜井采用雙軌箕斗提升方式,設置-120m、-150m、-175m、-200m四個中段,采用房柱法采礦,中央并列式機械通風,設計生產(chǎn)規(guī)模20萬t/a,服務年限14.5a。 本次驗收評價范圍為采礦許可證范圍內-120m~-150m標高之間的安全設施及本工程涉及的其它生產(chǎn)、輔助安全設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受永新永安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承擔永新永安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烏石山石膏礦地下開采延深工程的安全驗收評價工作。根據(jù)《安全評價通則》、《安全驗收評價導則》等規(guī)定,我公司組織安全評價組成員于2020年5月20日首次到該礦現(xiàn)場勘查并收集查閱相關資料后,依照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chǎn)的法律、法規(guī)、條例和標準的規(guī)定要求,開展安全驗收評價工作,對該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chǎn)和使用,是否能保證工程建成后達到國家安全生產(chǎn)要求的條件進行了安全驗收評價。在評價過程中分析和預測了該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并以定性和定量方法評價其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切實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發(fā)生。并與礦山領導及安全管理部門、相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了座談、交換意見,對該礦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整改建議,該礦積極配合,對提出的整改建議進行了落實和完善。  | ||
姓名  | 資質證書號  | 從業(yè)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王正萍  | 1200000000100276  | 024872  | 
項目組成員  | 孫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孫 云  | S011032000110193001213  | 035745  | |
報告編制人  | 王正萍  | 1200000000100276  | 024872  | 
孫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孫 云  | S011032000110193001213  | 035745  | |
報告審核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細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術負責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  | 時間  | 主要任務  | |
侯 英  | 2020年5月20日  | 現(xiàn)場勘察、提出評估意見  | |
孫洪杰  | 2020年5月20日  | 現(xiàn)場勘察/現(xiàn)場復查、提出評估意見、收集資料、報告編制  | |
孫 云  | 2020年5月20日  | 現(xiàn)場勘察/現(xiàn)場復查、提出評估意見  | |
評價結論  | 永新永安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烏石山石膏礦地下開采延深工程安全設施已按《永新永安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烏石山石膏礦地下開采延深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要求進行建設,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章、規(guī)范的基本要求,具備安全設施驗收的條件。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10月  | ||
現(xiàn)場照片
